杭州市卖鱼桥小学教育集团预防食物安全应急预案
1.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,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。(责任人:分管校长、各校区总务主任、校医)
2.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,做到卫生、安全、可靠。从业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,定期进行自查整改。(责任人:食堂负责人 各校区总务处)
3.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,第一时间内告知学校安全管理中心,同时迅速送医院诊治。(责任人:发现者、各校区校医、校区领导)
4.做好食品留样工作,以备卫生部门检验。如出现食用校外食物导致师生食物中毒现象,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调查。(责任人:各校区总务处、校医)
5.若出现师生食物中毒现象,应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,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。(责任人:校长、分管校长、校区责任人和年级组长)
6.若事故严重,应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。(责任人:办公室)
7.在积极做好工作的同时,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,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。(教导处和年级组长)
8.安全管理组中心成员应认真做好家长、家属的安抚工作。(责任人:校长、分管校长、校区责任人和班主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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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、调查、事故处理等工作。(责任人:总务处、校医)
10.对供货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。(相关部门)
杭州市卖鱼桥小学教育集团
2015.9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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